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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庫運維服務 中間件運維服務 國產信創改造服務 駐場運維服務 供數服務安全咨詢服務
數據出境安全治理服務 數據安全能力評估認證服務 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服務 數據安全治理咨詢服務 數據分類分級咨詢服務 個人信息風險評估服務 數據安全檢查服務數據資產入表同樣屬于數據的處理行為之一。任何數據處理活動,均需要以保障自身合法合規性作為活動開展的基礎。目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數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均對于數據的處理提出了強制性的要求數據資產的入表必須開展在滿足法律法規強制性要求的基礎之上,否則可能會導致法律風險。
1.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安全實踐層面,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安全的法定要求極為細致。在數據資產入表的工作項下,最為明確的風險點即為數據來源合規性、數據內容合規性、數據處理合規性。
第一,數據來源合規性要求。數據來源的合規性基于個人信息保護以及非個人信息類型的數據的不同,有所區別也有所聯系。從共性的角度而言,數據來源可以源自于企業自行收集、產生,也可以源自于受托處理、上下游供應商的數據提供。在數據來源環節,重要的風險把控即為數據處理的合法性基礎,該等合法性基礎可以是《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合法性基礎,也可以是《數據安全法》中第四十條國家機關委托第三方進行數據處理的合法性基礎。這些合法性的基礎可以體現為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前端隱私政策,或者是受托處理數據過程中具備明確權利義務邊界的委托協議。唯有具備合法性基礎,才可以進一步論證后續在數據資產入表過程中企業對數據的合法權益,如持有權、加工權或者運營權。
第二,數據內容合規性要求。數據內容合規性要求源自于《網絡安全法》對于內容審查,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法》對于數據應用“最小必要”的原則性要求。數據內容合規性審查的要點包括數據真實性核查、完整性核查、準確性核查一致性核查、時效性核查以及可訪問性核查六個方面。
第三,數據處理合規性要求。數據處理合規性要求強調對于數據的處理和應用滿足法律法規要求。舉例而言,對于數據的應用和處理,不得超出原本的合法性基礎。對于個人信息的應用,不得超出原本通過隱私政策等文件所獲取用戶知情同意的范圍。對于授權運營的公共數據,不得超出授權文件已經授權的目的、范圍和方式。又比如,通過協議模式受托處理第三方委托的數據或者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協議條款以及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協議或者法律的要求。以及再比如《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下,需要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的,應當事前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
2.數據管理合規
數據管理合規,也是數據治理能力在數據合規中的體現與要求。按照我國《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各類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網絡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中,明確地以法定義務的形式提出了這些個人信息保護的舉措包括: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個人信息實行分類管理:采取相應的加密、去標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合理確定個人信息處理的操作權限,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定并組織實施個人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進一步來說,還包括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審計,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定期發布個人信息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明確指定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等。
對于企業內部業務活動產生的數據,工作人員需要追溯數據產生的流程和環節。具體來說,可以通過查看業務系統的日志記錄,來確定數據是由哪些部門、哪些業務操作產生的。同時,工作人員需要核實企業是否通過合法的業務活動獲得這些數據,并且是否投入了足夠的人力、物力進行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存儲。舉例而言,企業通過自身的銷售系統收集的銷售數據,工作人員需要檢查銷售合同中是否有關于數據所有權歸屬企業的條款。又或者企業通過經營互聯網信息服務收集的個人信息,是否通過隱私政策獲得有效授權,這也是核查的要點之一。
如果數據是從外部獲取的,工作人員需要審查數據獲取的合法性。具體來說,工作人員需要檢查數據采購合同、數據處理協議等文件,明確數據的來源渠道是否合法合規例如,企業從數據供應商處購買的數據,工作人員需要核實購買合同中對于數據權屬的約定,是否是獨家使用、是否可以二次加工等權利界定。對于通過數據共享合作獲取的數據,工作人員需要查看合作協議中雙方關于數據權屬的分配條款,確保企業對共享數據的使用符合約定
從數據的類型來說,以下特定類型的數據,需要采取的核查重點有較為明顯的區分:
個人信息:在涉及個人信息的數據資產時,工作人員需要檢查是否符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企業對個人信息的處理是否取得了個人的同意,是否在合法的目的范圍內使用等。個人信息主體的知情同意是否合法,往往需要結合具體的業務場景來判斷。舉例而言,對于直接取得個人信息的,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前端功能設置來具體判斷。而間接取得個人信息的,則還需要考慮上游個人信息的處理者是否可以確保自身將個人信息提供給另一方處理已經獲得了個人信息主體的有效同意。
涉知識產權類數據:涉及知識產權類的數據需要遵循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如果數據資產是經過企業的創造性加工處理,如通過數據分析算法得出的具有創新性的分析報告、數據模型等,可能涉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工作人員需要檢查企業是否對這些數據資產進行了知識產權保護,如申請軟件著作權、專利等,以進一步確認權屬的合法性。
公共數據:公共數據系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法履職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數據。對于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合法性基礎來自各類行政機關或者履行公共職能單位的完整授權。目前,各省市均有開展對于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地方性法規建設,特定的數據資產入表活動開展,還需要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參考地方性法規開展
重要數據:重要數據是我國法定的數據類型,一般受制于更加嚴格的法律義務。擬入表數據若是屬于行業監管部門或者其他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為重要數據的,在數據入表工作開展前,已經自行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數據安全服務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結果認為該等數據交易不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情形的,才可進一步開展數據資產入表工作。而法律法規規定特定數據的入表或者相關處理需要征得相關部門同意的,應當取得相關部門的同意。